8月8日(星期四)下午,我会学习部联合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共同举行的《企业经营中面临的刑事风险》沙龙分享会,在睿传家族办公室顺利举行!本期沙龙分享会由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劳日升律师担任主讲人,我会副会长陈焕楠、郑贤发,理事赖亮、肖仁贵、梁婉滢等约二十多人出席了本次活动。
我会理事梁婉滢作活动主持
活动现场
一但触刑,涉案人员的人身自由很可能立即受到限制,除了刑罚以外,还可能伴随企业/财产控制权的丧失。劳律师通过企业经营或监管的节点给大家介绍了形式风险的类型:
(1)财务管理不严谨——侵吞资产类、挪用资金类、涉税类刑事风险
(2)企业融资、证券交易——非法集资类、内幕交易刑事风险
(3)招投标、商业机会、工程发包承揽——贿赂犯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个人6万元以上较大,单位20万以上较大,200万至1000万巨大)
(4)环保监控——污染环境罪
违法用地风险——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应对方法:①尽快办理用地手续;②办理临时建筑;③拆除建筑物。
(5)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罪
处罚主体:责任人
依据: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我会副会长兼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劳日升分享
劳律师总结:企业家个人人身自由安全是大前提,不能确保人身安全,则财富也丧失了意义。因此,应当适当了解刑事法律,把握政策变化方向,注重经营行为的合规合法性。
认真聆听的会员们
交流环节
我会会员谢克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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