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德区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上级部门将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补贴,包括:
一、省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补贴专项资金。对于电机改造后符合2012版电机能效新标准的,按照省对珠三角地区补贴标准,即改造前电机功率100元/千瓦给予扶持,相关细则由省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根据《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综合管理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注塑机节能改造可按照能效电厂项目的补贴办法执行,一并纳入市电力需求侧综合管理城市试点项目扶持范围。
三、各级专项节能资金。符合条件的注塑机、电机节能改造项目将纳入广东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和顺德区节能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省、区的节能专项资金不能重复申报)。
四、在节能技改中,区内企业购买和使用本地设备的,可享受我区相应的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