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佛山市第三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办法>和<佛山市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1〕521 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佛山市第三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佛人社函〔2015〕380 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佛山市第三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需分别提交《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核准表》、《佛山市创业领军人才核准表》(以下简称核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准表》详见附件1、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请参阅《印发<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办法>和<佛山市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1〕521 号),该文件详见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核准表》电子版为word 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 格式。

二、优先申报事项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申报创新领军人才:

1. 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市级科技进步奖;

2. 取得博士学位和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团队带头人;

3. 在我市大型骨干企业工作,并担任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负责人;

4. 被认定为市或区高层次人才。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申报创业领军人才:

1.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的;

2. 所创办或领办的企业设立在我市的“人才特区”载体中。

三、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相关项目,申报人需于2015 年7 月20 日前填妥《核准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本,提交至我局人才工作科,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科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404 会议室旁),联系人:关少芳,联系电话:22835707,电子邮箱:610854940@qq.com。

附件:1. 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核准表

     2. 佛山市创业领军人才核准表

     3. 印发《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办法》和《佛山市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1〕521 号)

(供稿 北滘经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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